本文所述变化出自 2027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的新《商标法》,目前尚未生效,具体执行以官方审查口径为准。

注册商标失效后,他人在一年内申请相同或近似商标的,原则上不予核准——这一规则通常称为「一年隔离期」。它对应的正是两种常见情形:他人商标失效后,自己想注册近似名称;自己商标失效后,他人来注册近似名称。新《商标法》对隔离期的适用范围作了大幅收缩。

一、条文变化:三种情形不再等待

现行《商标法》第五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条(现行)

注册商标被撤销、被宣告无效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宣告无效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

新《商标法》第四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2026 年修订)

商标注册人申请注销其注册商标的,自注销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国务院商标管理部门对他人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

对照可见:现行法列举三种失效情形——被撤销、被宣告无效、期满不续展,均附一年隔离期;新《商标法》仅将隔离期保留于注册人主动申请注销一种情形,其余三种失效后不再等待。

新旧条文对照卡:一年隔离期仅保留主动注销情形

二、隔离期的制度目的

商标失效后,其市场影响并不会立即消失:店铺招牌可能仍在使用,包装仍在流通,消费者对名称的记忆仍然存在。若失效当日即核准近似商标,市场上将同时存在一新一旧两个相近名称,消费者容易混淆。现行法设定的一年期限,即为市场与消费者预留的消化时间。

三、三种不再等待,一种保留

  • 被撤销的:因连续三年不使用被撤销,或因违反使用规定被撤销的,失效后不再等待一年
  • 被宣告无效的:注册时存在瑕疵、事后被宣告无效的,同样不再等待
  • 期满不续展的:十年期满未续展、注册证失效的,近似申请当日即可提交
  • 仍保留的一种是主动注销:注册人自行申请注销的,自注销公告之日起一年内,近似申请仍不予核准

条文未说明保留主动注销情形的理由;对注册人来说,自行办理注销,可为名称保留一年的隔离保护,被撤销、被无效、期满不续展的没有这层缓冲。

三种情形不再等待一年、主动注销仍保留的清单卡

四、对企业的两方面影响

对想注册的人来说,中意名称的等待缩短了:拟注册的名称所对应的在先商标属于被撤销、被宣告无效或期满不续展情形的,2027 年起无需再等一年即可提交申请。不过,隔离期取消不等于必然可注册——近似判断、在先权利等审查要件全部保留;提交前应核实原商标的失效原因,若其因带有欺骗性或违反禁用条款被处理,相同名称同样无法注册。

对持有人来说,防抢注的缓冲减少了:自有商标一旦失效,他人注册近似商标的限制随即解除,补救窗口缩短。相应动作:续展提前办理(时间线见商标续展一文),收到撤销、无效程序通知的及时应对(撤三应对见撤三、证据留存见使用证据)。

新《商标法》收回大部分时间限制后,申请人的机会来得更快,持有人的防抢注响应也需要更快。新《商标法》整体变化见《2026 年新修订商标法有哪些变化?9 章 87 条重点解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26 年修订)第四十九条,自 2027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发布文本;现行法第五十条,据中国人大网公布文本。

常见问题

别人的商标刚被撤销,我能马上申请近似的吗?

2027 年 1 月 1 日新《商标法》施行后,被撤销、被宣告无效、期满不续展三种情形不再有一年隔离期,可以及时提交申请。但仍需通过近似判断与在先权利审查;若原商标因欺骗性、禁用条款被处理,相同名称同样无法注册。

自己注销商标,名称还能受一年保护吗?

能。新《商标法》保留了这一种情形:注册人主动申请注销的,自注销公告之日起一年内,他人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相同、近似申请不予核准。被撤销、被无效或期满不续展的,则没有这层保护。

隔离期取消后,防守抢注该注意什么?

失效即失去缓冲,他人在当日即可提交近似申请。续展应提前办理,不要拖到宽展期;收到撤销、无效程序通知的应及时答辩应对;商标不再需要的,主动注销比被动失效多一年的隔离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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