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刚进仓,推广费已经花出去,后台却来了商标侵权投诉。最让人着急的,是这个链接还能不能保住,这批货接下来怎么办。

供应商说“放心卖”,对方又拿着注册证要求处理。两边都说自己有道理,老板夹在中间,很容易急着删页面、交材料,甚至先付一笔钱求个了结。

先给自己留一点判断的余地:保存完整投诉通知、出问题时的商品页面,以及包装、订单和进货记录。准备改页面或下架,也要留住修改前的样子。后面解释当时怎么卖、标识怎么用,都要靠这些材料。停止有风险的使用与保存证据,可以同时安排。

通知里的回复期限也要记下来,别忙着找供应商,反而错过平台要求提交材料的时间。收到行政或法院文书,则要按对应程序另行处理。

修改商品页面前,用存档袋保留原页面,并留下包装与原始记录

链接下架了,赔偿也就定了吗?

平台可能根据具体情况删除、屏蔽商品链接。这会直接影响经营,但不能单凭平台下架,就认定已经构成侵权、应当赔多少。平台处理和法律上的侵权判断,需要分清。最高法的相关指导意见分别规定了必要措施、投诉通知与不侵权声明。

先读投诉具体指向什么。是产品或包装上的名字,还是商品标题、主图里的用法?只看到“侵犯商标权”几个字,还不知道问题出在哪儿。

再把对方的商标与自己的商品放在一起看:对方主张哪件商标,注册人是谁,目前是否有效,核定用在哪些商品或服务上;自己实际卖的是什么,用了什么标识。如果投诉人不是登记的注册人,还要核实其主张权利的资格。

这里有个容易误判的地方:“我注册的类别跟他不同”并不足以得出不侵权的结论。要继续比对具体商品或服务、标识和使用方式,涉及近似等情形时还要判断是否容易混淆。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商标侵权判断标准》对此有具体规定。

供应商说“放心卖”,材料还得跟得上

从正规渠道进货、手里有发票,当然值得保留。但进货单能帮助说明来源,不能保证这件商品不侵权,也不能保证店铺免赔。

现行《商标法》第六十四条规定,销售者不知道商品侵权,能够证明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说明提供者,才有相应的不承担赔偿责任规则。是否符合这些条件,要看实际进货经过和证据;免赔也不等于可以继续销售侵权商品。

所以,联系供应商时,不只问一句“你们有没有问题”。要找出这批货的采购合同、订单、付款记录、发票,以及能联系和查找供应商的信息,确认材料能对应到被投诉的商品。供应商愿不愿意承担责任、退货或赔偿,还要另看双方约定和具体事实。

进货凭证形成的纸屋顶没有完全遮住商品,放大镜仍在检查产品标识

如果手里有授权,看看它是否覆盖这件商品、这段时间和实际用法。供应商有权使用品牌,并不能确保他有权再授权给你。手里有自己的注册证,也要对照实际使用,不能省去对投诉事实的说明。

申诉要回答问题,库存也要有安排

整理材料时,可以沿着投诉逐项回答:对方说哪一处侵权,你的解释是什么,哪份材料能支持。证明商品来源的进货单、证明许可范围的授权合同,各有用途。材料一大堆,却没有对应投诉理由,反而让人难以看明白。

有证据支持不侵权的,按平台规则提交说明,身份、商品链接、理由和证据都要真实,提交记录也要保存。平台申诉能否通过,仍取决于具体材料和适用规则。

如果发现商品或用法确有侵权风险,就及时停止或调整相关使用,再安排库存、退货和供应商责任。换个链接继续上架,原来的风险仍然存在。

对方提出赔偿或和解条件时,单独核对权利依据、涉及哪些商品和期间,以及协议会让你承担什么责任。涉及金额较大、授权关系复杂,或者已经收到行政、法院文书,宜及时请专业人员协助。

这批货该怎么处理,最终要回到具体商品和权利关系。找人帮忙判断时,把完整通知、当时的页面和包装、现有授权及进货材料一起带上,会比只问一句“我这算不算侵权”更有用。


依据与来源(2026 年 10 月 4 日核对):

对文章内容有疑问?

绝大多数常规业务可通过电话或微信直接沟通办理;需要面谈的,欢迎到访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勇达大厦3楼,也可以约我们上门。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08:30-17:00